(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部门资源整合和配套服务,落实好下山搬迁项目配套政策和规费减免政策。采取建设安置房、提供廉租房、提高补助标准等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众下山搬迁的扶持。省财政安排下山搬迁专项资金3.49亿元,用于扶持地处高山远山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下山搬迁、重点库区异地搬迁、欠发达地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工程。
(2)推进库区海岛群众异地搬迁。深入实施乌溪江库区二期帮扶工程;在完善规划的基础上,适时启动“小岛迁、大岛建”工程和紧水滩(石塘)库区二期帮扶工程,改善岛屿、库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织专家做好搬迁避让地质灾害点的审查认定。
(3)开展农村宅基地复垦。坚持“一户一宅”,要求搬迁农户拆除旧房。积极开展宅基地整理复垦,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存量,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探索宅基地置换公寓房、宅基地复垦利益合理分配的新机制。
(4)鼓励生产要素流转。保障下山搬迁农民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和村集体资产分配收益权等合法权益,鼓励将承包的土地、山林等资源以租赁、转包、入股等形式流转。
4.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农村道路、村庄整治、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和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公共资源均等化配置,改善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条件。
(1)加快推进农村道路建设。进一步提高公路通村率和通村公路硬化率,计划开工建设通村公路4000公里,确保完成2500公里;建设联网公路2000公里;修复改造农村公路桥梁246座,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150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路面大中修2600公里;增设和完善12522公里农村公路标志标线;新建乡镇客运站20个、农村港湾式停靠站1200个。省财政安排交通专项资金15.47亿元,用于补助农村道路和客运站场建设。
(2)加快推进村庄整治建设。以村道硬化、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和村庄绿化为重点,深入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全面完成3000个整治村的建设任务。深入实施农村能源生态环境和百万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发展户用沼气池1.5万户,新增沼气池容10万立方米。进一步创新村庄整治建设的投入机制,积极探索组建政府主导下的新农村建设投融资公司,通过向政策性银行融资,增加对村庄整治建设的投入。省财政安排全省村庄整治建设专项资金4.35亿元。
(3)加快推进“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城乡一体化供水体系,解决210万人饮用水安全问题,其中欠发达地区96.18万人,欠发达地区安全卫生饮用水人口覆盖率达到85%。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4.6亿元,并重点向欠发达地区倾斜;中央农村饮水安全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欠发达地区。扎实推进“强塘工程”建设,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海塘配套加固、江塘(堤)加固、病险山塘整治。
(4)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对欠发达地区未实施有线联网的200个左右行政村进行升级改造,年内基本完成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上半年基本完成“广电低保”工程。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400万元,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安排专项资金2500万元,用于全省“广电低保”工程,免除城乡低保家庭有线电视网络初装费和视听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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