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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2009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2)大力发展来料加工业。针对欠发达地区返乡农民工增多的实际,把发展来料加工业作为促进农民就地就业创业、增加收入的重点来抓,广泛开展来料加工业务对接、订单超市、技术比武等促进活动,推动来料加工业务向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下山搬迁小区扩散,力争欠发达地区来料加工从业人员突破70万人,实现来料加工费收入30亿元以上。省财政继续安排来料加工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29个县(市、区)发展来料加工业。
  (3)积极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规划指导,合理开发建设一批有发展潜力的村镇。加大欠发达地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扶持力度和宣传推广力度,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一批农家乐特色经营点(户)。省财政安排1500万元用于全省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奖励补助,并向欠发达地区倾斜。
  (4)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制定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资产、资金、知识产权等参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为产业发展配套的各种项目,并通过物业出租、委托经营、承包租赁等形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建设标准厂房、商住用房等发展物业经济,扶持经济薄弱村异地发展集体物业经济。提高经济薄弱村组织运转经费补助标准,切实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省财政安排16453万元用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补助,并向欠发达地区倾斜。
  2.培训就业帮扶行动。进一步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促进低收入农户就业创业、增加收入。
  (1)提升创业就业能力。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农村后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扶千名人才、促千村发展”计划,推动培训资源向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低收入农户倾斜。计划完成欠发达地区农民培训30万人以上,面向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招收100名农民大学生。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加大省级示范专业和实训基地的建设力度和师资培训力度,力争新增40个省级示范专业、28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5个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省财政安排“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资金8100万元,并向欠发达地区倾斜。
  (2)创新创业就业方式。采取以创业促就业、先创业带后创业、合作创业等多种方式,促进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增收。发展和规范职业中介服务,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培育劳动力市场体系。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就业援助,鼓励企业更多地吸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开发农村社区、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和各类单位的勤杂岗位,优先安排农村低保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
  (3)改善创业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农民创业的环境和服务,从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技术供给、业务辅导等方面支持农民创业。利用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有利条件,鼓励和支持农民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完善促进农民就业的政策,落实好城乡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待岗培训补贴、下岗失业人员和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等政策,加强对农村低保家庭人员的就业帮扶。
  3.下山搬迁帮扶行动。以高山远山地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重点水库库区为重点,以县城、中心镇和工业功能区周边为主要入迁地,推进人口异地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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