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遂府办函〔2009〕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近期,我市气温回升较快,加之持续干旱,森林防火进入关键时期。为认真实施国务院新修订的《
森林防火条例》,贯彻落实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切实抓好当前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要亲自安排部署当地森林防火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共同抓,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特别是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责任片区的森林防火指导和督促工作,千方百计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手机短信、送户主通知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宣传《
森林法》、《
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广德、灵泉、高峰山、金华山、平安寨、魁山、平宁等国有林区,以及城镇郊区、地处林区的宗教活动场所、集中连片的集体林区,均是我市森林防火的重点防范区域,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采取死看硬守的超常规措施,做到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监测森林火情,有效消除一切火险隐患,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及时清除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内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对痴、呆、聋、傻、疯等特殊群体要落实专人监护,切实做到“家火不上山,山火不进院”。
(二)高度重视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并加强培训和整顿。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当地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部门、当地干部群众等扑火力量,赶赴火场予以扑救,并视森林火灾发生发展情况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有效防止小火酿成大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