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方法与步骤
按照自治区纪委、组织部、监察厅和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工作实施方案》,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全区统一组织,区、市、县三级联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方法。环保系统各部门要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公开服务承诺、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评议代表明察暗访、专项调研自查和纠风办反馈的情况,剖析原因、查找问题、摸准情况,从本地环保政风行风建设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入手,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下旬开始到11月底结束。按照安排动员、自查自纠、明察暗访、民主评议、总结评估、结果运用的步骤,分五个阶段进行。环保系统重点做好:
(一)动员教育
按照自治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要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宣传动员,使广大群众知道评议内容、评议方法,投诉举报的渠道和方法。宁夏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和信息中心要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发布有关信息,形成一定声势。各单位要积极参与自治区纠风办与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联合开办的“政风行风在线”栏目,运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拓展与人民群众联系和沟通的渠道。
(二)自查自纠
各及环保部门及直属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按照评议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做到“八查”:查工作职责是否明确,查审批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查办事制度是否透明,查审批执法结果是否公开,查工作纪律是否严明,查服务承诺是否落实,查工作作风是否雷厉风行,查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清责任,及时纠正。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要专题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涉及违纪违法的人员,要依据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三)评议整改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治区采取群众评议(发问卷,环保问卷主要内容:生态保护、治污减排、环境质量、环境执法、反腐倡廉建设五个方面)、座谈会评议、领导评议和日常考核四个部分。同时,自治区纠风办还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评议代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单位反馈,提出整改要求。环保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也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人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各级环保部门要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认真组织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建章立制,抓好制度的落实,有条件的要在网上公开整改措施和规章制度,完善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经过评议整改,做到“八有”:有明确的工作职责,有合法严密的审批执法程序,有公开的审批执法结果,有透明的办事制度,有严明的工作纪律,有热情周到的服务与承诺,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有较高的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