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保安全稳定
1.加强应急管理,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机制,高效整合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修订完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保障和联动机制,狠抓应急值守、信息情报和队伍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和隐患排查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
2.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和救援救护“四大体系”,做到“制度使其不能、教育使其不为、监督使其不易、严惩使其不敢”,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年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教育5000人次。(牵头责任单位: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强化社会管理,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在全市乡镇、街道建立以司法所为主的矛盾联调中心,有效调处化解涉及征地拆迁、环境污染、撤村建居、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力争成功率达98%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信访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
4.加强普法教育,启动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在市城区建设法治文化长廊,全市分级培训普法骨干6000人次。在全市播放法治宣传电影2000场,开展法制宣讲5000场。开展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命名活动共100个。(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
5.深入开展“平安遂宁”创建活动,强化治安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治安信息、维稳信息研判机制,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效遏制恶性案件发生。(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
八、创新机制,提高发展效率
(一)完善产业发展推进机制
1.建立项目攻坚、招商引资、品牌创新、市场拓展等激励机制,引进社会资金,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业发展效率。(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局、遂宁工商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三园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2.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现代农业企业引进和畜牧业多方联动等机制,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效率。(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3.建立培育物流企业、规范房地产市场和旅游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等机制,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效率。(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
(二)健全项目工作考核机制
1.建立项目储备责任制,各区县、园区储备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10个、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20个。制定项目前期工作考核办法,考核项目前期工作实效。(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
2.完善重大项目考核办法,建立资金到位、项目开工、项目投产三位一体的考核体系,考核项目招商和建设实效。(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局、市目标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3.建立各区县和政府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跟踪服务项目定期检查制度,考核部门服务项目的实效。(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市政府各部门)
(三)优化政府绩效评估机制
1.深化政府绩效评估试点,规范评估指标体系,完善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市目标办、市效能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2.对主要经济指标实施双重考核,建立经济发展速度与质量并重的考核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市目标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3.建立和实施农村民生改善评价体系。(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办、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九、优化环境,提高服务效率
(一)深化效能建设。深入落实首问责任制,全面推行首问事项登记制、去向留言制和职位代理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严守服务标准、办理时限和公开承诺。强化责任追究制,健全效能监督体系。(牵头责任单位:市效能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市政府各部门)
(二)加强政务服务
1.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惠民帮扶中心、信访接待中心“三大中心”建设,全面提高为民、便民、惠民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总工会、市信访局)
2.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区县和市级部门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全面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继续推行企业注册登记、房产交易、地产交易、建设项目、投资项目5个“一条龙”政务代理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3.完善全程服务体系,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全程代办服务,落实全程代办项目秘书。(牵头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4.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县及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