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迅速掀起全市今春造林绿化工作高潮,确保2009年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现就做好春季造林绿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
各级绿化委员会要把义务植树作为今春造林绿化工作的重点,认真加强植树基地建设与管理,组织发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采取直接植树、以金代劳以及认养、认建、认管树木、绿地等多种方式,履行植树义务;同时,要认真研究提高成活率、保存率的具体措施,落实管护责任,增强义务植树的实效,努力做到栽一株成活一株。各级各部门要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为广大群众作出表率,推动当地造林绿化活动广泛开展。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开展造林绿化动态宣传,营造浓厚的造林绿化气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掀起全民参与造林绿化的新高潮。
二、助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将造林绿化工作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积极开展城镇森林公园、休闲绿化小区、单位、道路、水系、场镇的绿化建设,消灭红坡秃岭和裸露坡面。在城市要大力开展“园林式”绿化单位和小区创建评选活动,农村要大力开展“生态园林式村镇”、“绿化美化庭院”创建评选活动。
三、积极开展公益林建设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益林建设活动的通知》(遂府办函〔2008〕252号),将绿化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船山区,明确了责任主体单位和职责。各责任单位必须按文件要求,抓住当前植树的大好时节,完成造林栽植任务,确保2010年全部达标验收。各区县政府也要认真抓好本地公益林建设工作。
四、协调发展国土绿化工作
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评比表彰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形成全民动手,全社会建绿的良好氛围。林业、城建、交通、水利、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努力扩大绿地面积,促进全市国土绿化工作平衡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