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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惠生(南通)重工有限公司重件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惠生(南通)重工有限公司重件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苏政复〔2009〕53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惠生(南通)重工有限公司重件码头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的请示》(通政请〔2009〕1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惠生(南通)重工有限公司重件码头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二、望你市督促码头有关经营管理单位认真落实省级验收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
  三、码头对外开放后,要加强职工有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促进对外开放各项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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