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及其责任人的通报
(遂府函〔2009〕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科学发展理念,按照“抓思想教育,抓事故问责,抓机制建设,抓技术保障,抓监管监察,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总体要求,克服了“5.12”汶川特大地震带来的巨大困难,扎实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保持了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上下达的指标范围。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08年遂宁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遂府函〔2008〕41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遂市安委〔2008〕2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及其责任人予以通报表彰。
具体名单如下:
先进单位 责任人
船山区人民政府 周霖临 张思俊
安居区人民政府 王 俊 唐进平
蓬溪县人民政府 林建国 杨先龙
大英县人民政府 雷 云 李 斌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罗仁树 尹 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