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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及其责任人的通报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及其责任人的通报
(遂府函〔2009〕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科学发展理念,按照“抓思想教育,抓事故问责,抓机制建设,抓技术保障,抓监管监察,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总体要求,克服了“5.12”汶川特大地震带来的巨大困难,扎实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保持了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上下达的指标范围。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遂宁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遂府函〔2008〕41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遂市安委〔2008〕2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及其责任人予以通报表彰。
  具体名单如下:
  先进单位            责任人
  船山区人民政府        周霖临  张思俊
  安居区人民政府        王 俊  唐进平
  蓬溪县人民政府        林建国  杨先龙
  大英县人民政府        雷 云  李 斌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罗仁树  尹 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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