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大力促进餐饮业发展扩大餐饮消费的通知
(川商改〔2009〕11号)
各市(州)商务局、扩权强县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9〕7号)精神,现就促进餐饮业发展扩大餐饮消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大众化餐饮,特别是实施早餐工程,推动居民餐饮消费。以满足广大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为核心,引导餐饮企业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以实施早餐工程为突破口,以优势餐饮企业为依托,以店铺式连锁经营为主体,送餐和流动销售为补充,加快推进大众化餐饮的规模化和多元化发展。《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建〔2009〕16号)中明确,2009年中央设立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早餐示范工程建设等项目进行支持。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支持协会组织落实开办早餐服务倡议的通知》(商贸办〔2009〕53号),倡导广大餐饮和饭店企业积极行动起来,千方百计开办早餐服务;组织落实《早餐经营规范》和《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推动具备条件的餐饮龙头企业建设或改造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依托配送中心以连锁经营方式建设标准化早餐网点,形成早餐供应网络,带动早餐规模化、工业化、规范化生产,更好地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餐饮服务需求。地级以上城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纳入财政部和商务部的早餐示范工程并获得中央财政支持。
二、推动灾区餐饮业恢复重建,满足灾区群众餐饮消费。各地震灾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餐饮业在改善民生、扩大消费、促进特色农副产品销售、增加就业等方面的作用,按照国务院、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有关要求,将大众餐饮作为保障性生活服务业之一,纳入当地的市场服务体系恢复重建实施规划中,用好用足国家灾后恢复重建支持政策,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灾后餐饮服务网点建设,按照灾后市场恢复重建的要求,力争奋战3年,健全完善灾区餐饮服务网点,推动灾区餐饮业的稳定繁荣,满足灾区群众的餐饮消费。
三、培育餐饮节会活动,激活节假日和特色餐饮消费。各地要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搞好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旺季餐饮促销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全省性和全国性烹饪技术比赛等技术交流活动。认真分析当地餐饮特色,因地制宜培育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餐饮节会活动,力争逐步在全省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主题突出、定期定点举办、有一定影响力、有实效的餐饮节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