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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社区商业建设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社区商业建设的通知
(川商改〔2009〕15号)


各市(州)商务局、扩权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9〕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社区商业建设,增强社区商业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区消费环境,满足和促进居民消费需求,现通知如下。
  一、加快完善社区商业服务网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积极指导社区和企业依据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合理确定社区商业的规模、结构、布局,加快推进社区商业服务网络建设。引导新建社区针对不同居住区居民的消费层次,合理配建商业设施;对老居住区的商业服务网点设施要以完善功能为主,针对社区居民需求变化加以调整,发挥和利用现有商业服务网点的辐射作用,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功能。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在全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和条件适宜的县级城市中,逐步完成社区商业建设和改造工作,形成门类齐全、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网络,实现社区居民的购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政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基本生活需求,在社区内就能得到满足,进一步扩大城市居民消费。对新建社区,要搞好商业服务网点规划,适应社区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需求,建立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满足社区居民购物、服务、休闲消费需要。
  二、深入推进“双进”工程。《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建〔2009〕16号)中明确,2009年中央设立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后年度要继续加大投入,对“双进”工程建设等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省级财政在连续三年支持的基础上,也拟继续给予支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继续推进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一是积极推进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建设。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政策支持的方向,引导企业开发新的经营业务,调整经营结构,储存和开工建设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二是继续推动连锁零售店建设。鼓励现代流通企业采用连锁经营方式,到城市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等各类便民利民的零售网点。引导企业采用“超市+基地”等经营模式,到社区开设连锁便民菜店。三是大力推进社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各地级以上城市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制定菜市场改造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对当地菜市场的经营、储藏、检测和废弃物处理等设施进行改造和建设,提高菜市场标准化水平。力争通过3-5年的工作,完成全省地级以上城市菜市场的标准化改造。条件适宜的扩权试点县(市)也要逐步推动此项工作。四是推进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各地级以上城市要依托大型服务企业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整合家政服务资源,培育重点示范服务企业,培训从业人员,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的保洁、保姆、维修、护理等多元化的家政服务。五是鼓励发展贴近居民生活的服务方式。支持社区商业网点逐步搭载各种便民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社区便民服务,大力提倡社区骨干企业开展送货上门、送餐上门、维修上门的“三上门”服务,实现“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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