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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穗梅对口帮扶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基本方针

  (一)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借助广州对口帮扶梅州的有利时机,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寻求合作、拓展市场、对接产业,大力引进电力、矿业、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等产业,承接旅游休闲、绿色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转移,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

  (二)经济合作与对口帮扶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与对口单位、地区的经济合作力度,注重把我市的传统产业、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强势企业与广州市的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相结合,采取项目合作等方式,拓展我市产业、企业发展空间,推进对口帮扶跨越式发展。

  (三)经济合作与文化交流相结合。积极推动穗梅双方的文化交流,大力宣传“梅州人精神”,擦亮“世界客都”品牌,树立梅州形象,扩大对外影响,加深外地对“世界客都”的理解与认同,更好地推进经贸合作。

  (四)政府沟通与民间交流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沟通和民间交流相互配合、互为补充的作用,加强政府间的沟通协调,促进双方合作协议、重大项目建设的落实;鼓励商会、协会等中介组织和民间团体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合作交流;充分利用人员往来、文教活动及经贸交流等多种民间交流形式,促进合作双方的互信互惠。

  (五)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以承接广州市产业转移和转移梅州富余劳动力为重点,进行重点突破,全力打造全省“双转移”示范市。同时,全面推进结对帮扶、资金帮扶、智力帮扶、科技帮扶、项目帮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口帮扶工作格局。

  四、对口帮扶工作的重点

  (一)促进产业对接。采取走出去宣传梅州、引进来发展梅州的思路,从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涉外功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认真落实两市加强“双转移”和经贸合作的有关协议,进一步推进政府层面的深度合作,推动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对接广州地区产业,引导结对区的企业在我市各县(市、区)建立制造或采购基地,培育优势互补型产业链。依托广州为全国汽车生产基地的优势,挖掘我市为全省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的潜力,把梅州打造为广汽自主品牌项目的零部件生产基地。利用各县(市、区)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自然资源优势,开展多层次的招商洽谈、经贸会展等活动,主动进行产业对接,引进符合产业导向和发展方向的帮扶项目或合作项目,扎实开展两地经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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