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本溪市“全民健身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9〕95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本溪市“全民健身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2009年本溪市“全民健身日”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国务院批准设立“全民健身日”的第一年。为保证“全民健身日”活动取得成效,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身体素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目的
2009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主题是“8月8日,相约健身”。活动旨在号召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各种健身活动,享受体育运动的乐趣,感受体育运动的魅力,创造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活动时间
2009年8月1日-8日。
三、活动内容
(一)8月1日-7日,全市开展“全民健身一周行”活动。平山、明山、溪湖区政府、市体育局及市体育单项协会、俱乐部等各级组织,在全市组织学校、机关、企事业、社区等单位在公园、广场、校园、厂区、体育场馆、健身场所和各类大众健身站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大众健身活动,为“全民健身日”营造氛围。
1.举行徒步走活动,倡导市民每天坚持快速行走至少3公里,上班族在3公里的距离坚持步行上下班,推广徒步走健康、行动促环保的健康生活方式。
2.举办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群众喜爱的体育单项活动,如小型比赛和技能比赛。
3.举办自行车、长跑、长走等对场地专业性和参与者专业技能要求较低的大众赛事。
4.举办跳绳、踢毽、轮滑、街舞等对场地面积要求较小的技能和时尚运动。
5.举办太极拳、太极剑、武术、民间杂技(如抖空竹)、放风筝等适合公园、广场的传统健身运动。
6.举办木兰扇、健身舞、健身操、广播体操、秧歌、腰鼓、交际舞、合唱团等团体健身活动。
7.开展全民健身科普咨询活动,传授科学健身知识,进行健身指导咨询,引导群众自觉参加科学健身活动。
8.组织不同层次的全民健身运动会、行业职工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家庭运动会、全民健身路径运动会等,满足不同人群的健身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