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政部门。
积极宣传、动员婚姻登记当事人主动参加免费婚检产检,发放《梅州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并负责做好审核、登记工作,对放弃享受免费婚检者要求其签名确认。印发相关宣传资料,定期将辖区婚姻登记数据反馈给相关部门。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负责提供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婚检、产检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咨询服务,动员和指导参加新婚知识学习班和前来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而未进行婚检的夫妇自觉参加免费婚检,孕妇自觉参加免费产检。充分利用计划生育网络进行免费婚检产检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培训,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对已进行婚检的新婚夫妇给予生育指标优先登记备案。
(六)财政、合作医疗、劳动社会保障部门。
负责三道防线相关经费的支持。对开展免费婚检产检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项目所需经费预算进行审核,纳入年度预算。明确经费使用内容及拨付流程,核准已享受免费婚检、产检的人员和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的检查人数及经费额度每季度将经费划拨给承担婚检、产检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机构。做好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开展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为出生缺陷干预三道防线工作的实施提供经费保障。
(七)宣传部门。
积极做好免费婚检、产检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宣传动员,提高广大青年男女对婚检产检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重要性的认识,统筹安排出生缺陷干预三道防线的新闻宣传等工作。
(八)共青团、妇联组织。
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组织培训青年、妇女干部,积极宣传婚检和孕期保健、出生缺陷干预、优生优育等相关知识,宣传政府的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倡导青年男女自觉参加婚检产检。
(九)残联。
积极做好出生缺陷干预三道防线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预防出生缺陷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自我保健意识。
出生缺陷干预三道防线的建立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当地政府公共服务范畴,纳入公共卫生考核内容,部门配合、分工协作,全社会积极参与。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宣传和健康教育力度,普及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的科学知识,提供三道防线相关服务,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提高本市人口身体素质。
五、本方案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出生缺陷干预“三道防线”费用测算表
2.梅州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产前医学检查实施办法
3.梅州市产前诊断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