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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9〕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梅州市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人为本,积极实施梅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完善妇女儿童健康政策和保障机制,营造妇女儿童健康与发展的社会氛围,积极推动社会各级各部门合作共事,为推动梅州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健康保障。

  二、目标任务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落实梅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目标要求,减少出生缺陷,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保障妇女儿童身体健康。

  三、预防出生缺陷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第一道防线。

  婚前医学检查(简称“婚检”)是指对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即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及其他特殊检查,了解有无影响婚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或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同时进行婚前卫生指导和卫生咨询。婚检是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实行免费婚检,提高婚检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发生。

  (二)建立第二道防线。

  产前检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构成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二道防线。产前检查是指从怀孕开始就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的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通过实行免费产前检查和建立产前诊断网络,预防孕期并发症、降低难产率和死亡率、保护母亲胎儿健康,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出生。

  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产前筛查是指通过简便经济、较少创伤的检测方法,及时发现可能怀有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胎儿的高危孕妇,以便进一步明确诊断。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是避免重大先天缺陷、残疾儿出生,预防与减少本地常见遗传病,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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