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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S223线梅城秀兰大桥至丙村段占地毁林建坟专项整治和沿线景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沿线绿化工作。由市公路局和林业局牵头,共同研究制订S223线沿线景观建设整体规划,包括公路沿线和沿线荒山、河坡景观绿化。公路沿线景观绿化工作由市公路局负责,沿线荒山、河坡景观绿化工作由梅江区、梅县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实施。

  (四)S223线黄坑村-申渡村段公路绿化工作。由市公路局负责规划建设,市林业局协助绿化;涉及用地问题由梅江区、梅县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林业局等部门协助解决。

  (五)相关文件、法律文书审查工作。由市法制局牵头、职能部门配合,提供整治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并做好相关文件、法律文书的审查把关。

  (六)安保、信访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整治过程中的治安维稳工作。信访部门负责因整治引起的一些群众上访事件处置工作。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摸底准备(5月25日-5月31日)。一是成立机构。市政府成立S223线沿线景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邓建华同志担任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映辉同志,梅江区、梅县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公路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梅江区、梅县政府成立相应的S223线沿线景观整治工作小组,由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县(区)政府落实镇村责任,明确镇村责任人。并将县(区)、镇、村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名单报市整治办备案。二是调查摸底。由民政部门负责统一部署,镇村干部深入S223线梅城秀兰大桥至丙村段沿线实地把清坟区内(包括义冢山)的所有坟墓逐座登记在册,明确坟墓地点、建造时间、坟地性质(是否为活人墓),并依照时间段进行分类,将调查摸底情况于5月31日前报市整治办。

  与此同时,市公路局和市林业局就公路沿线景观建设和沿线荒山、河坡绿化,研究制订出S223线沿线景观建设整体规划;市林业局就沿线坟头绿化工作拿出指导意见。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6月1日-6月10日)。由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林业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禁占地毁林建坟的通知》。梅江区、梅县人民政府发布整治公告,限期迁移;在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沿线镇村主要村口、坟地张贴公告和标语。镇村以制作宣传单、墙报形式,根据摸底情况,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户,把整治公告通知到户,动员群众自行清理、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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