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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八)以规范基础教育收费为重点,继续下大力气治理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

  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对各地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设定收费标准的行为。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乱收费问题,禁止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等。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九)以转变窗口部门作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1.开展基层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基层作风进行督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我市基层作风建设的意见,并切实抓好整改。在部分与群众联系紧密的窗口部门和行业单位开展2009年度系统和行业“窗口之星”、“文明窗口”评选活动,树立一批作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坚持把制度创新贯穿行风建设全过程,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积极探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尤其是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

  2.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国土资源、建设、工商、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大力倡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对全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系统和嘉应学院民主评议情况进行“回头查”。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3.继续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工作。逐步实现由本级部门领导上线向多级党政领导上线延伸、由室内上线向户外上线延伸、由电台直播向多种媒体直播延伸等“三个延伸”;着力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热线以政府为主导的责任机制,促进政风行风热线提高质量、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考核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部门绩效考核和机关作风评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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