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社会化管理体系建设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快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市、县(市、区)各街道、社区退管服务所(站)应按照“重心下移、服务规范”的要求,落实退管服务工作职责、建立高素质的退管服务队伍,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服务,形成两级政府(市、区)、三级管理(市、区、街道)、四级服务(市、区、街道、社区)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使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得到更好保障,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附件:
⒈ 街道(乡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所工作职责
⒉ 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站工作职责
⒊ 梅州市市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申请表
⒋ 梅州市市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花名册
⒌ 梅州市市直企业退休人员情况登记卡
⒍ 梅州市市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
⒎ 梅州市市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转出联系函
⒏ 梅州市市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
⒐ 梅州市市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转入确认函
梅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附件1:
街道(乡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所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政策,组织和指导所辖社区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二、组织落实所辖社区退管服务站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所辖社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并负责做好《梅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汇总表》及相关的报表统计工作。
三、负责对所辖社区退管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和监督检查,对先进工作经验及时总结并予以推广。
四、履行所辖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管理,保证所辖社区退管服务站工作经费到位。
五、监督社区企业退休人员活动服务经费使用情况检查,严禁移用企业退休人员活动服务经费现象发生。
六、根据市劳动保障部门及退管机构的要求,完成上级布置与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附件2:
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站工作职责
一、协助企业退休人员填报《信息表》,做到内容填写齐全、信息准确。根据《信息表》等基础资料,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 实现微机管理。
二、发放企业退休人员退管服务《联系卡》(附件2-1),联系卡内容应标明街道、社区退管服务机构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管理服务主要项目内容,以便于企业退休人员联系。
三、履行普遍走访制度和重点走访制度,跟踪了解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生存和流动状况,配合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和调查,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四、开展对企业退休人员的政策咨询、帮扶解难、文化娱乐、代办代理等服务活动。对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孤寡孤独、残疾、重病、高龄、特困、劳模等特殊人群开展慰问工作。
五、反馈社区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情况,帮助死亡退休人员家属申请办理丧葬费、遗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六、建立社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七、组织社区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开展组织活动,加强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