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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梅州市市直转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八、社会化管理体系建设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快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市、县(市、区)各街道、社区退管服务所(站)应按照“重心下移、服务规范”的要求,落实退管服务工作职责、建立高素质的退管服务队伍,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服务,形成两级政府(市、区)、三级管理(市、区、街道)、四级服务(市、区、街道、社区)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使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得到更好保障,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附件:

  ⒈ 街道(乡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所工作职责
  ⒉ 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站工作职责
  ⒊ 梅州市市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申请表
  ⒋ 梅州市市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花名册
  ⒌ 梅州市市直企业退休人员情况登记卡
  ⒍ 梅州市市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
  ⒎ 梅州市市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转出联系函
  ⒏ 梅州市市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
  ⒐ 梅州市市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转入确认函

梅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附件1:
街道(乡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所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政策,组织和指导所辖社区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二、组织落实所辖社区退管服务站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所辖社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并负责做好《梅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汇总表》及相关的报表统计工作。
  三、负责对所辖社区退管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和监督检查,对先进工作经验及时总结并予以推广。
  四、履行所辖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管理,保证所辖社区退管服务站工作经费到位。
  五、监督社区企业退休人员活动服务经费使用情况检查,严禁移用企业退休人员活动服务经费现象发生。
  六、根据市劳动保障部门及退管机构的要求,完成上级布置与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附件2:
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站工作职责

  一、协助企业退休人员填报《信息表》,做到内容填写齐全、信息准确。根据《信息表》等基础资料,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 实现微机管理。
  二、发放企业退休人员退管服务《联系卡》(附件2-1),联系卡内容应标明街道、社区退管服务机构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管理服务主要项目内容,以便于企业退休人员联系。
  三、履行普遍走访制度和重点走访制度,跟踪了解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生存和流动状况,配合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和调查,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四、开展对企业退休人员的政策咨询、帮扶解难、文化娱乐、代办代理等服务活动。对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孤寡孤独、残疾、重病、高龄、特困、劳模等特殊人群开展慰问工作。
  五、反馈社区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情况,帮助死亡退休人员家属申请办理丧葬费、遗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六、建立社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七、组织社区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开展组织活动,加强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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