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项目
| 考核细则
| 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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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40 分)
| 1. 成立领导小组(6 分)
2. 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6 分)
3. 制定工作方案(6 分)
4. 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6 分)
5. 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8 分)
6. 严格执行旬报制度,按时上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进展情况数据统计表,及时上报信息材料。(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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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40 分)
| 1. 制定宣传方案(10 分)
2. 印发宣传资料,有活动宣传橱窗、板报、横幅、标语等(10 分)
3. 辖区内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知晓率、参与率均达100%(10 分)
4. 利用教育媒体等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情况。(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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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问责
(20 分)
| 1.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督查暗访工作。(8 分)
2. 跟踪问效,严格问责。(6 分)
3. 指导和督促建立校园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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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
自查、抽查、暗访与包括交叉检查在内的督促检查相结合。
2、考核实施
各级各类学校按隶属关系,由同级教育部门组织考核,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考核。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在集中整治结束后立即组织进行。对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较差的,要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
遂宁市教育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组织机构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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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职 务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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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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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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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
头
部
门
| 部门名称
| 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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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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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传真
| 手机
| 电子邮箱(联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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