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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方案》的通知

  2、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细则

得  分

组织领导

(40 分)

1. 成立领导小组(6 分)

2. 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6 分)

3. 制定工作方案(6 分)

4. 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6 分)

5. 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8 分)

6. 严格执行旬报制度,按时上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进展情况数据统计表,及时上报信息材料。(8 分)

 

 

宣传教育

(40 分)

1. 制定宣传方案(10 分)

2. 印发宣传资料,有活动宣传橱窗、板报、横幅、标语等(10 分)

3. 辖区内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知晓率、参与率均达100%(10 分)

4. 利用教育媒体等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情况。(10分)

 

督查问责

(20 分)

1.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督查暗访工作。(8 分)

2. 跟踪问效,严格问责。(6 分)

3. 指导和督促建立校园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6 分)

 


  (三)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
  自查、抽查、暗访与包括交叉检查在内的督促检查相结合。
  2、考核实施
  各级各类学校按隶属关系,由同级教育部门组织考核,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考核。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在集中整治结束后立即组织进行。对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较差的,要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
  遂宁市教育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组织机构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领导小组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组长

 

 

 

 

 

 

 

 

 

 

 

 

部门名称

主要负责人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联络员

姓名

职务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联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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