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筹兼顾。
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与学校实际相结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教育和学校工作的规律与特点,针对不同基础设施现状、不同类别、不同区域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计划,因地因校制宜地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
2、校园环境治理与文明素养教育相结合。各级各类学校在积极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的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健康教育、环保教育、礼仪教育和习惯养成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卫生、文明观念,增强节约、环保意识,摒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陋习。
3、创建整洁优美文明校园与建设良好的育人环境相结合。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创建标准化(示范性)学生食堂、标准化(示范性)学生公寓、园林式校园、节约型校园、校风示范学校、卫生学校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办学基础设施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以及校风、学风建设,优化学校整体育人环境。灾区学校要抓住灾后重建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契机,做好规划,使基础设施建设和校园环境绿化美化一步到位;其他学校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校园环境治理的同时,改善校园周边环境。
4、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加强自我管理和建立专业队伍相结合。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参加义务劳动、义务宣传等活动,鼓励学生成立环保协会等组织,主动参与、监督全校清洁卫生和环境保护的工作,使广大学生受到教育,加强自我管理,形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意识。同时,要加强保洁和绿化等的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促进校园环境建设上水平、上台阶。
5、校园环境整治与“小手拉大手”相结合。各级各类学校一方面要积极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工作,另一方面要教育、引导和支持学生积极参加“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以给家长写信、放假回家进行家庭卫生劳动、上街宣传等形式带动家长及社区居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助推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开展。
6、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极各类学校在集中整治校园环境的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形成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评价和管理制度,建设管理队伍和专业队伍,形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督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顺利进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的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督查监察力度,构建立体的督查、暗访工作格局,9 月底前和年底前要开展两次阶段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还要组织不定期的督查、暗访和互访互查,发现问题,及时曝光,及时整改,跟踪问效,严格问责,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按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求,“进学校”活动实行旬报制度,重点报告进展情况,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校园环境综合治理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定期或不定期地报送好做法、好经验等信息,充分利用教育系统媒体和省内主流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五、活动步骤
按照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6 月至9 月为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阶段,根据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将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暑假前、暑期中、开学后。各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暑假前(6 月底前):完成安排部署,宣传造势,重点整治脏乱差。
层层开会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教育系统人人知晓。利用电视台、教育报刊、教育网络、学校广播、宣传栏、班团队会等平台和通过组织开展以“爱卫生、讲文明”为主题的“千万学生写封家信”等“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以及发动开展卫生大扫除等实践活动,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广大师生的认识,养成良好习惯,增强爱卫生、爱环境、懂礼貌、讲文明的意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学校突击治理、加强管理与学生自我管理、强化教育相结合,全力打扫卫生,整治脏乱差。校园不得有卫生死角,不得有乱吐、乱扔、乱倒行为,不得有乱停、乱放、乱摆、乱拉、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