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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上半年《福州要讯》采用信息情况通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上半年《福州要讯》采用信息情况通报
(榕政办〔2009〕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上半年,《福州要讯》共编发交流版、增刊、领导参阅、专报省办和市领导专报件等信息704期2470条,其中,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2条,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148条,省、市领导批示262条。据省政府信息系统考评结果显示,上半年我市总得分为660分,领先第二名厦门211分,暂居全省九个设区市首位。这个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积极进取的结果。

  其中,市安全局、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市工商局、市贸促会、市教育局、市国税局、市发改委、市驻深办、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及马尾区政府办、福清市政府办、长乐市政府办、闽侯县政府办、罗源县政府办、台江区政府办等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主线,准确把握省会中心城市的特色,及时地报送热点、重点信息,信息工作成效突出,报送量多质优,省办采用率和领导批示率都比较高,得分居全市前列。

  虽然我市的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政务信息工作优势不突出、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够、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的信息工作多年来一直处于滞后状态,表现为工作不稳定,信息质量不高、时效性不强,与政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要求尚有差距。有的单位甚至长期不报送信息、不履行信息约稿的责任和义务。这些问题希望能引起相关单位的重视,认真予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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