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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负责局机关城乡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方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办公室负责)
  2、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和联络,作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和横向联系工作,及时贯彻落实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和要求,并及时将工作方案、工作进展情况等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负责)
  3、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学校”工作的开展、督查等。(育才中心、体艺科等)
  4、负责指导学校创国卫、创国模等工作开展,完成相关目标任务。(育才中心、基础教育科、体艺科等)
  5、负责收集整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机关”活动信息,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活动成效以及先进典型事迹。(各科室及时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报送办公室。办公室整理后以便及时上报市直机关工委。通过电子邮箱bgs280@126.com报送。)
  四、活动内容
  局机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工作,按照“总体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以2009年底前为一个时间段,7月份为攻坚月,全面启动并见初步成效;8-10月为巩固第一阶段成果,全面推进、深度治理阶段,为迎接新中国60周年华诞献礼;11-12月为建立长效机制和“回头看”阶段。各区、县教育(社事)局和机关各科室要细化目标,找准着力点,扎实推进。
  一是召开一次机关职工动员会。加强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引导职工积极参与,充分营造“我为创建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作贡献”的舆论环境。
  二是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对机关办公室区域和宿舍区域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清除卫生死角。
  三是深入文明习惯教育。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做文明职工。凡是办公区域包括楼、堂、馆、所及职工宿舍都要做到“三美、六不”。即工作环境美、居住环境美、家庭环境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不乱放养家禽、不乱停乱放,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养成文明、健康、有序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四是要积极参与环保公益行动,配合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有关活动。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联系社区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义务劳动,为社区解决实际问题,以实际行动为城乡综合整治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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