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产品销售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9]3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促进产品销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沈阳市促进产品销售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27日全省促进产品销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产品销售工作,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全面回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全市经济回升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对产品销售的推动作用和企业在产品销售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政企联手,大力开拓市场,狠抓产品销售,用足优惠政策,及时解决难题,确保年底全市产品销售总额达到或超过去年同期水平,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竭尽全力为企业产品销售创造便利条件。
1.深入企业摸清底数。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入企业,通过现场办公、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影响企业产品销售的主要因素、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企业需要政府部门给予的帮助、企业之间的相互配套等方面的情况,找准推动销售的突破口与着力点。
2.分类协调解决难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上半年召开专题会议分类解决。一是为促进政府采购继续向地产品倾斜,组织2次由市财政、政府采购办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二是为促进非工企业优先采用本地工业产品,组织2次由市商业、城管、房产、交通等部门及相关企业参加的供需对接会,以及若干次沙龙形式的供需洽谈会。三是为解决工业企业之间的配套问题,组织2次市级供需对接会(装备配套和汽车配套)和若干次县区供需对接会。四是为解决资金不足导致企业产品销售不畅等方面的问题,分区域组织4次银企对接会。五是为解决基础设施、生产要素等因素制约企业销售的问题,组织4次由相关市直部门、中省直(电力、铁路、通信等)单位参加的完善基础设施协调会。
3.找足用足优惠政策。市经委要将国家、省、市关于产品销售和鼓励出口的优惠政策汇编成册,发放到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各项优惠政策进行大力宣传,认真落实。同时,要根据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企业销售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