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确定自治区“人工耳蜗”实施项目手术定点医院与初筛医院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确定自治区“人工耳蜗”实施项目手术定点医院与初筛医院的通知
(内卫发〔2009〕48号)
各盟市卫生局、残疾人联合会:
依据自治区残联、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厅共同制定的《自治区“人工耳蜗”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指定内蒙古自治区医院为手术定点医院,指定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等12所医院为项目初筛医院,请各筛查医院严格按照《筛查工作流程》要求做好相关筛查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