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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确定自治区“人工耳蜗”实施项目手术定点医院与初筛医院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确定自治区“人工耳蜗”实施项目手术定点医院与初筛医院的通知
(内卫发〔2009〕48号)


各盟市卫生局、残疾人联合会:

  依据自治区残联、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厅共同制定的《自治区“人工耳蜗”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指定内蒙古自治区医院为手术定点医院,指定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等12所医院为项目初筛医院,请各筛查医院严格按照《筛查工作流程》要求做好相关筛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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