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遂宁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开展第八个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遂宁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开展第八个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遂教函[2009]29号)


各县、区教育(社事)局,市直属学校: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化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学校德育工作内涵,提升全市中小学生文明素质,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第八个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为根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部署,以“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和“人人争做文明市民,争创国家卫生城市”为主题,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做合格小公民活动”,深入宣传小公民的道德行为标准,组织中小学生参加道德实践活动,培养广大中小学生良好的文明素养和高尚的道德素质,切实提高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二、活动内容
  1、紧密围绕第八个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月”活动主题,在我市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做一名文明小市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二是组织开展“争当一名义务宣传员”主题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开展一次“做合格小公民”主题征文比赛;四是组织开展一次“热爱遂宁,美化环境”的义务劳动;五是组织开展“给家长一封信”系列活动。
  2、以3月“综治宣传月”为契机,配合政法系统、地税、国税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推进“平安创建、警校共育”、“五五”普法进校园等活动。
  3、结合3月份的节日、纪念日,组织中小学生到英模展览馆、学雷锋纪念馆等各类公益性场所参观、学习,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09年3月1日至31日。
  四、活动要求
  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狠抓落实;要强化宣传,因势利导,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突出实效;要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区教育(社事)局和市直属学校要将“宣传教育月”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LQ5431211@163.com。联系电话:2280101。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