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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鼓励各类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对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根据毕业生的实际需要,合理衔接职业技能鉴定和教学计划安排,适当放宽申报鉴定的最低学制年限要求,通过严格质量管理和考评标准,确保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十、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1、加强人力资源和就业信息平台建设。以市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为顶端平台,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服务网络,及时掌握全市人力资源和岗位资源状况,促进供需对称、校企对接和人职匹配。扩大信息联网的覆盖面,在完善和维护市、县、街道、社区四级联网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乡镇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整合市人力资源信息网,加快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教育、残联、工会、妇联、团市委等部门之间数据传递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扩大联网应用,进一步推动网上职业介绍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和就业信息收集、整理和上传工作,实现全市招聘信息和人力资源信息网上广泛及时发布,发挥人力资源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求职信息与岗位信息有效对接。

  2、认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行动,保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机构要做好用人单位资质的审查工作,打击虚假、违法招聘行为;建立并完善双选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与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控制大规模双选活动,加强对双选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及时排查并消除就业安全隐患,确保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或出现欠薪苗头的企业,要重点监控、及时处理,要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确保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3、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咨询和辅导。各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及驻葫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就业指导服务,发挥就业指导专家、心理咨询师和辅导员的作用,为大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咨询、心理咨询和职业生涯规划,稳定学生就业心态。要对特殊群体(如困难家庭、单亲家庭)毕业生及时给予关怀和帮助,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引导他们增强信心,防止因就业问题发生影响高校和社会稳定事件。

  4、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绿色通道。通过为高校毕业生发放《自主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书并提供相应优惠政策,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培训、扶持、创业、保障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免费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档案托管、失业登记等“一站式”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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