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分工
1、市人事局负责管理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牵头负责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信息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做好专项行动的统筹宣传、进展通报和工作总结;协调、调度有关部门和地区的工作,并代表市政府做好这次专项行动的督查;组织全市人事系统开展挖潜增岗工作。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主动联系,上门服务,跟进新项目,紧盯新企业,做到“三个对接”,即企业招(用)工与落实优惠政策有效对接,企业岗位需求与人力资源求职信息有效对接,企业用工技能需求与就业培训有效对接。在重点产业基地、工业园区建立人力资源和技能培训联络站,负责调查统计、组织对接、园区实训等工作。
充分利用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特点,大力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文化服务等服务新领域和新门路。重点开发养老服务、医护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物业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支持动漫、创意、租赁、家政和农业技术推广、农用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等服务业发展;引导和培训健康管理、公共营养、芳香保健、花艺环境设计等市场服务岗位。
3、市银监局、商业局、建委、科技局、旅游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司法局、人防办、规划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企业落实挖潜增岗工作。
4、市卫生局、药监局、民政局、审计局、工商局等具有行政许可权限的部门,负责具有相关资质企业的挖潜增岗工作。
5、市发改委、财政局、农委、动监局等具有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发展的部门,负责享受政策扶持企业的挖潜增岗工作。
6、市国税局、地税局、国资委等对企业具有直接监管职能的部门,负责其监管企业的挖潜增岗工作。
7、团市委负责青企协成员企业的挖潜增岗工作。
8、市个体私营协会、工商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负责本协会会员企业的挖潜增岗工作。
9、“一线七区”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企业的挖潜增岗工作。
10、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做好政府挖潜增岗工作。具体方案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
(三)开展“三送”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
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团市委要深入开展“三送”(送技能、送政策、送岗位)活动。切实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双走进(招聘会进校园、毕业生进企业)等活动,促进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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