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要强化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以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体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制度。要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尤其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要加强对劳动者特别是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提高职工防范职业病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对高毒物品、粉尘、放射性物质等有害作业的管理,其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及卫生防护设施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正确使用,同时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制度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劳动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要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及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并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四)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要加强对本单位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针对在职业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要全面评估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程度,列出本单位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安监、卫生部门备案。
(五)制定并认真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用人单位一旦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必须立即按规定报单位所在地安监和卫生部门,并履行对职业病患者的自救职责。对拒不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凡是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发生事故后未能及时组织救治和上报以致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五、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
要将
《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计划,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在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
《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掌握职业病防治有关知识。坚决杜绝以发展当地经济、保护企业生产为借口,阻碍监督执法部门对用人单位依法监管的行为。要重点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劳动者
关于《职业病防治法》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法制观念和职业病防治意识,明确企业应承担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和义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使劳动者全面了解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权益保护等知识,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