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发电〔2009〕3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杭州市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关于
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商合发〔2009〕26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关于
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9〕1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
开展对外劳务合作是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国对外开放的形象和声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顿我市外派劳务市场秩序,打击和取缔非法外派劳务经营活动,规范外派劳务活动的经营行为,减少外派劳务经营纠纷,切实维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外派劳务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促进我市外派劳务合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领导
为确保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部署、检查全市外派劳务清理整顿工作。市外经贸局、外办、公安局、监察局、工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协调办公室),具体指导清理整顿工作。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派员担任。
责任分工:市外经贸局负责对经国家商务部批准的外派劳务合作企业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和清理整顿;市工商局负责对发布虚假外派劳务广告的行为进行查处,并配合相关部门对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外派劳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并与市外办共同查处利用旅游、商务签证办理外派劳务等违反出入境管理规定的行为;市监察局负责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失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三、清理整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