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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石行业准入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注:1、企业拥有多台容量不一的电石炉的,在“电石炉台数×单台容量”中分行填写;
  2、各许可证请在备注栏注明有效期。

  附件2 :
  电石炉装备情况统计表

  企业名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加盖公章)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内 容

备 注

1

炉编号

 

 

2

类型

 

 

3

设计单位

 

 

4

设计能力

KVA

万吨/年

 

5

投产日期

 

 

6

上年产量 (万吨)

 

 

7

吨电石电耗(千瓦时/吨)

 

 

8

控制系统

电石炉控制

 

 

9

电极把持控制

 

 

10

配料、加料控制

 

 

11

原料加工设备及控制

 

 

12

除尘装置

 

 

13

除尘运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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