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查治理阶段(4月--7月)。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级分类建档登记,建立年度隐患台帐,并及时报送当地安监部门审查,同时报送市教育局备案(填报内容见附件1、附件2)。
(二)督查阶段(8月--11月)。市安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全市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市教育局也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各校进行督查、指导,确保隐患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回头看”阶段(12月)。结合年终安全目标考核,对各地各校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主要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是否出现反弹,监管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教育(社事)局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交叉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检查中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一校一表”检查登记制度,完善检查记录,认真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对工作漂浮、流于形式,不认真履行职责或由此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按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在隐患排查治理中,要突出校舍建筑施工、校车、特种设备、消防、食品、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寄宿制学校学生安全、校园及周边自然灾害等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方面。
(三)建章立制,规范治理。要向社会公布校园安全事故隐患举报电话等,鼓励公众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举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及时、完整、准确报送。建立落实专家检查安全、隐患治理公示、举报、信息报送、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督促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落实到位。
(四)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各项校园安全隐患治本之策。
请各区、县教育(社事)局和市直属学校每月10日前将上月隐患统计表(含已整治、未整治和新产生的)报送市教育局安全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aqk168@126.com)。
附件:1、遂宁市教育系统重大安全隐患统计表
2、遂宁市教育系统重大安全隐患登记表
附件1:
遂宁市教育系统重大安全隐患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