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命名人才工作“双争双创”示范岗的决定

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命名人才工作“双争双创”示范岗的决定
(遂教办[2009]7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市人才办《关于印发<遂宁市市级优秀人才示范岗验收考核办法>的通知》(遂人才[2007]3号)以及市教育局《关于申报评选教育系统优秀人才示范岗的通知》(遂教办[2007]55号)的精神,2008年市直各校(含民办学校)继续深入开展 “双争双创”活动,年初50名同志申报优秀人才示范岗,经遂宁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市教育局决定:命名遂宁中学衡涛、鞠建春、全玉书、何立志、王 凌,遂宁一中周伟、唐婕、冯涛,遂宁二中倪晓敏、王代彬、谭明辉、蒋业军,遂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冯庆林、彭位兵、杨静,遂宁一中分校杨宏伟、遂宁高级实验学校熊声华、开发区西宁中学刘习俊、工业园区富源实验学校蒋 艳、遂宁七中吴昌辉、河东小学梁合军、遂宁市民进中专吴泽军、遂宁应用技术职业学校谢先涛、遂宁市机电职业技术学校李建军、周乔外国语学校徐月书等25名同志为优秀人才示范岗 ,由所在单位发给每人500元的津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