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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人寿保险梅州分公司关于梅州市“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推广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焕航 (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姚生华(中国人寿保险梅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黄韩山(中国人寿保险梅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为确保推广与组织工作落到实处,梅州市政府、中国人寿保险广东省分公司分别在各自工作部门设置联络处。梅州市政府联络处设在市金融办,联络人:吴战荣;中国人寿联络处设在中国人寿保险梅州分公司,联络人:姚铠漳。各级政府、中国人寿保险梅州分公司各县支公司也要参照以上设置成立领导小组,并确定联络员一名。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国寿保险先进村”建设的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工作到位,要成立相应的“国寿保险先进村” 推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国寿保险先进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大力支持保险公司开展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中国人寿保险梅州分公司要加强业务指导,抓好网点建设,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工作,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调查、承保和服务工作,努力打造一流服务品牌。

  (二)要注重培养典型、推广经验,定期分析、及时通报“国寿保险先进村”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严禁强制行为,防止弄虚作假,注重工作实效,保证“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府〔2009〕34号)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因金融危机影响,农民工就业困难的问题,促进我市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引导农村劳动力积极创业并带动就业工作,鼓励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缓解农村劳动力就业、再就业和我市社会性就业压力开辟一个新的就业途经。各县(市、区)政府要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梅州分公司认真协商、密切配合,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入保险营销队伍,扩大保险宣传的覆盖面,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创造机会。

  (四)各级政府、中国人寿保险梅州分公司所属各县支公司要根据协议精神,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着力点,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全面推进农村保险保障工作。各县(市、区)“国寿保险先进村”推广建设的方案于5月25日前分别上报市金融办和中国人寿保险梅州分公司。

  (五)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充分利用中国人寿保险梅州分公司的营销队伍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为 “国寿保险先进村”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中国人寿保险梅州分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要在政府的引导下,经常性开展辖区内保险宣传活动,提升群众风险管理的意识,营造“人人知保,人人懂保,人人思保”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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