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爱军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王海军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王海军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成 员:何久旭 正科级纪检员
罗 飞 监察室干部
张德建 主任科员、机关会计
胡 若 计财科干部
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联系人及电话:罗飞13982552388。局“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电话:0825-2280602,举报信箱A15@SNEDU.NET。
附件2:
市直教育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
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精神,以及省、市“小金库”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确保教育局机关和市直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局机关和市直属学校全部纳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局机关包括各职能科室,以及招生办、电教教仪站、教科所、教育学会、育才勤工俭学服务中心、机关工会。市直属学校包括各业务处室、年级组、学校工会、培训中心、学校食堂小卖部等。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滚存资金余额和形成的资产。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间、经济实体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