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梅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努力形成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国务院《决定》是国务院继2004年发布《纲要》之后,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出的又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加快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国务院《决定》对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国务院《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实。要组织广大公务员和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国务院《决定》,把国务院《决定》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予以安排,提出要求。各县(市、区)要仿效国务院法制办分期分批轮训从事政府法制工作干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专题培训工作,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贯彻国务院《决定》、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国务院《决定》的主要精神、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明确所应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国务院《决定》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明确职责,着力加快建立、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建设

  (三)不折不扣执行好现行依法行政各项制度。

  规制建设是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根本保障。根据《决定》要求,保障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必须加快建立健全六大类34项基本制度。自《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市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明显加快。市、县(市、区)政府普遍制订了《政府工作规则》,建立了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听取公众意见、公开听证,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规范性文件审查、审议、公开发布、评估、备案,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执法评议考核、执法责任追究、执法投诉举报等各项制度。这些制度的制订,对促进我市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起到了很好的支持保障作用。当前,要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完善、修订,并督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四)明确职责,加快配套制度建设。

  1.建立覆盖行政机关全体人员和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制度。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