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查禁“瘦肉精”为重点,全力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一要加强产地检疫,严格按程序操作,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的传播。二要加强动物运输检疫,严格检查,认真消毒,严防疫情传入。三要加强屠宰检疫,重点抓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要严格执行凭产地检疫证明、出县境检疫证明、免疫耳标入场制度,做到有宰必检,有检必严,确保受检率达到100%,确保出证肉品合格率达100%,防止染疫肉品上市销售,保障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四要加大执法力度,以统检、抽检等形式,加大对饲料、兽药的监督检验密度,整顿兽药、饲料市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兽药和饲料的行为,切实加强“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检测,推进健康养殖,建立动物防疫标识溯源系统,强化畜禽产品“从养殖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
(五)以标准化建设为重点,提升“绿色养猪”水平。抓好养猪场的科学规划,从生态建设和场区建设的长远效益入手,按照标准化、规模化建设的要求,抓好大型养猪场建设的规划布局、场址选择及相关设施的配套完善。在场址选择上,远离居民区和水源;对养猪场饮用水,进行消毒管理,确保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对养猪场污水处理,加快设施建设,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要加强监督检查,引导养猪企业切实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促进我市养猪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以开展技术培训为重点,提高科学养猪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科学养猪和猪病防治技术,在有关媒体不定期开设专题专栏,宣传有关政策和科学养猪技术。每年坚持举办有关科学养猪和猪病防治技术培训班,邀请专家教授讲课,组织技术骨干深入基层、深入养殖场,现场传授养猪知识,提高全市养猪技术水平,推动我市养猪业健康快速发展。
(七)以全面实施兽医体制改革为重点,健全动物防疫体系。按照省、市兽医体制改革的要求,尽快完成畜牧兽医体制改革任务,提高畜牧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畜牧兽医队伍建设,改革完善动物防疫网络体系,促进全市动物卫生工作和养猪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财政扶持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生猪生产,是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生猪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抓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分工协作,落实责任,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