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确定中盖结核病项目实施地区及成立省项目办公室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09〕22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提高我国结核病防控能力,推动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实施,卫生部与美国盖茨基金会于2009年4月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与美国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关于结核病防治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及项目书,组织开展为期5年的结核病防治合作项目(简称“中盖结核病项目”)。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委托实施中盖结核病防治合作项目的函》(卫办国际函〔2009〕435号),我省已被确定为中盖结核病项目的6个项目省之一。为此,我厅决定成立“江苏省中盖结核病项目办公室”(人员名单附后),负责我省实施该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经我厅推荐和国家项目办现场考察与研究审议,现确定我省中盖结核病项目实施地区如下:
淮安市淮阴区、楚州区为应用新工具(LED显微镜)加强结核病诊断子项目实施地区;
连云港市为应用新工具(HAIN技术)加强结核病诊断、建立专科医院与疾控系统合作治疗管理结核病患者等2个子项目实施地区;
盐城市以及响水县、建湖县、大丰市、盐都区为应用新技术加强结核病患者管理子项目实施地区。
请各项目市、县(市、区)卫生局和项目实施机构进一步提高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中盖结核病项目的组织实施,尽快组建本地区项目办公室,认真研究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积极争取落实配套资金,规范财务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有序开展各项项目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附件:江苏省中盖结核病项目办公室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附件:
江苏省中盖结核病项目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 任:
吴红辉 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处长
副主任:
羊海涛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成 员:
单玲英 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
许卫国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所长
陆 伟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所副所长
程宗明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科副科长
彭 红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虞 浩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