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09〕3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九日
成都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09〕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围绕“保增长、扩内需”中心工作,以“科学监管、确保安全”为目标,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扎实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两年时间的集中整顿,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明显提高;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减少,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
(一)加强重点环节的整顿。
1.农产品生产环节。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
农药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和《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重点加强农药、兽药、渔药、抗生素、激素、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和登记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在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打击非法经销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行为。打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市农委;参与单位:市经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