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建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平台,提高中介服务机构的代理、信息服务、司法鉴定和许可转让等服务的质量。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制度,鼓励和规范有条件的中介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引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提高处理涉外知识产权事务的能力。
5.加快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构建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平台;建立成都技术转移联盟,建设覆盖全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交易网络;加快形成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服务互补的区域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
6.拓宽知识产权转化融资渠道。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加大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实施贷款的担保力度,积极引入和利用风险投资及各类社会资本,拓宽知识产权转化融资渠道,推动知识产权的产业化。
(五)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把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培养纳入市级人才发展规划。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选拔和培养一批知识产权中高级人才,引进一批精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国际规则、具有实务技能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全市形成一支超过1000人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人才队伍。支持高校建设知识产权培训和实习基地,开展多形式的知识产权培训;将知识产权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对全市各级公务员开展专项培训;支持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培训。
(六)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系列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机制,深入开展国内外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价值观,弘扬“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的良好文化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政府及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要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或计划;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制定专题战略或实施计划。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制和工作责任制,切实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在全市有效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探索建立多渠道的知识产权资金投入机制,综合运用各种财税手段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资金向知识产权领域汇集,鼓励市场主体加大对知识产权的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应为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