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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投诉办理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投诉办理工作的通知
(洛政〔2009〕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不断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外商)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外商)投诉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外商)投诉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企业(外商)投诉办理工作,不断优化投资环境,是我市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我市竞争力、促进招商引资的客观需要。抓好优化投资环境工作,必将对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走在中原崛起前列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和我市经济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外商)投诉办理工作对促进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惑,把企业(外商)投诉办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高度重视,认真做好。

  二、切实发挥企业(外商)投诉机构的职能作用

  企业(外商)投诉办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强,企业(外商)投诉办理工作更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必须要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推动我市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各级政府企业(外商)投诉中心作为办理企业(外商)投诉案件的专门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能,明确责任,真抓实干。在协调处理企业(外商)投诉案件、优化我市投资环境方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抓紧设立或调整企业(外商)投诉工作机构,拓展工作空间,及时处理外商和各类企业的诉求,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新措施、新办法,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企业(外商)投诉办理工作重心要前移,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负担最轻、秩序最好、办事最快、信誉最好、纳税人最满意”的发展环境,切实增强外来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市政府企业(外商)投诉中心要加强对县(市、区)企业(外商)投诉中心的督导,促进全市企业(外商)投诉案件及时妥善解决,使投诉办理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下优化投资环境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我市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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