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
(皖政〔2009〕8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农业农村经济的影响,努力保持我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安定和谐,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抓好粮食等农产品生产。大力推进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以核心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强化关键技术推广,扎实推进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和玉米振兴计划,深入实施新一轮小麦高产攻关活动。启动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深入推进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加强田间管理,突出抓好病虫害防控、气象灾害防范,努力实现今年粮食总产610亿斤目标。延长粮食产业链条,发展粮食深加工与利用,推进粮食产业化,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实施新一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推进优势棉花产业带建设,组织实施茶产业振兴工程,大力推进蔬菜、水果、蚕桑、中药材、油茶等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落实化肥生产流通扶持政策。
二、着力推进养殖业稳定发展。深入实施畜牧业升级计划。组织实施《安徽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保持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省财政安排1500万元,用于推进奶牛跨越式发展。落实国家奶粉临时收储政策,将原料奶收购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09年12月底。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开工建设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项目。强化疫情监测,落实畜禽防疫经费,依法推进强制免疫。严厉查处畜禽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乱收费行为。实施水产跨越工程。加快转变养殖方式,发展规模养殖,对标准化小区(示范场)建设实行以奖代补。
三、深入实施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抢抓发展机遇,着力提升龙头企业的规模和实力,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带动能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集群园区。以农业产业化10大主导产业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依托重点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在皖南、皖西地区发展名优茶、茧丝绸深加工,在沿江地区发展稻米、蔬菜、营养植物油、乳制品深加工,在皖北地区发展小麦、大豆、肉制品、中药材深加工,使农民通过产品收入、劳务收入、龙头企业利润返还等增收。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着力解决当前龙头企业融资难、税费负担较重、产品出口受阻等突出问题。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对信用记录较好、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贷款展期、续贷和项目贷款宽限期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认真落实农产品加工财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