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率的意见


  (四)提高中心事项入驻率和现场办结率

  1、事项集中进驻。按照“应进尽进、完善功能”的要求,以下事项要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1)经市政府确认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2)涉及基本建设、企业设立、技术改造、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3)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4)涉及收费的审批事项。

  2、充分授权办理。各部门对本部门行政审批权限进行明确界定,在此基础上本着“权责统一、便民高效”的原则,充分授权部门行政许可服务处在中心办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保证一般性审批事项在中心直接办结。对于一些技术性、政策性较复杂的事项,各部门要采取相应措施,完善配套制度和办法,确保授权到位;确需部门领导签批的事项,部门领导应定期到中心现场审签。

  3、坚持并联审批。对涉及多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坚持联审会办、联合踏勘等并联审批方式。联审项目实行部门牵头负责制,基本建设项目由市发改委牵头,技术改造项目由市经贸委牵头,外商投资项目由市外经贸局牵头,企业设立项目由徐州工商局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提高联动审批的速度和效果。

  4、推行网上审批。按照“便民、及时、高效”的原则,加快建立起集政务公开、预申报及审批流程处理、部门内部审批、电子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审批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要进一步扩大网上申报、网上审批项目的范围,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审批效率。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市政府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出台相关文件,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审改工作。

  2、清理申报阶段(6月中旬-6月底)。各部门对照本意见有关标准和要求,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审批事项原则上按20%-30%的幅度先行削减,在此基础上制定削减事项、优化流程、规范收费、处室设立、事项进驻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填报相关统计表格(详见附件1-5)。各部门工作方案及相关表格,经部门审查同意并盖章确认后,于6月底前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审核公示阶段。(7月上旬-8月底)。市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上报方案及相关表格进行审核论证,审核结果经市政府研究确认后下发各部门执行。保留的审批事项、收费项目、优化后的审批流程以及部门进驻事项等要统一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