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质量兴省办、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抓好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鄂建[2009]42号)
各市、州、林区质量兴市(州、区)办、建委(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鄂政发【2008】30号),进一步激发企业创建工程质量精品的意识,充分发挥企业在创建质量精品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促进全省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为做大做强我省建筑业提供有力支撑,现就进一步抓好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工程质量是建设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抓好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省政府质量兴省战略决定的具体行动,是增强建设行业企业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障群众安全健康的根本要求。近年来,全省大力开展以省、市优质工程及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选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精品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08年底,在近五年,全省累计创建建筑工程楚天杯奖686项、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奖1404项。创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鲁班奖”17项、国家优质工程奖14项(获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数量居中部地区前列),有力促进了我省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大大提升了我省建设行业的影响力。
与此同时,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与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些地方和企业质量意识还不强,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质量品牌企业不多,市场竞争能力有待提高,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工作发展不平衡等。对此,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质量精品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尽快组织制订本地区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工作规划,建立目标考核机制,运用市场管理、资质管理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推动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建设行业可持续发展、服务企业做大做强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二、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今后五年,抓好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质量兴省”重大战略决定,以促进建设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争创优质工程活动为载体,以住宅工程和大中型公共建设项目为重点,不断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机制,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法检查,重视科技进步,坚持示范引路,加强市场管理,推行质量认证,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到2013年,全省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各市、州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创建达标率2010年达到80%以上,2013年达到90%以上,创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和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奖比率占当年竣工工程和主体结构验收工程总数的6%以上;县和县级市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创建达标率2010年达到75%以上,2013年达到85%以上,创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和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奖比率占当年竣工工程和主体结构验收工程总数的3%以上。全省新创建设工程鲁班奖(国优奖)8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