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9〕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全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六月九日
全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
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根据国家八部委《关于2009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09〕4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全省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74号)精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六查一提高”活动,突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安全保护、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证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顺利实施,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实施五大工程,强力推进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重点河流断面稳定达标。
1、基础设施工程。坚持“厂网并举,管网先行”的原则,完善建成区截污管网,做到应收尽收。列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的治污项目,已建成投运的,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满负荷正常运转;在建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未开工项目,要全力推进前期工作,确保按节点完成项目建设计划。
2、截污导流工程。加快尾水导流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工程节点计划。尚未纳入尾水导流工程系统的丰县、沛县、睢宁县,要立即着手编制截污导流方案,尽快组织专家论证,争取尽早立项。由市政府牵头,与丰县、沛县、睢宁县政府联合组织成立股份公司,多渠道筹集截污导流工程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