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教发[2009]6号)
船山区教育局、三园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确保教育系统创建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市教育局《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你们,希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九年三月三十日
遂宁市教育局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等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把遂宁建设成经济持续发展、文化事业繁荣、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市民综合素质较高、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国家园林城市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1、开展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活动。在市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学校、居住区开展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活动,搞好本单位、本系统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2、临街建筑物按要求进行美化、彩化、亮化,积极推广建筑物、屋顶、墙面等立体绿化,达到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加强机关办公楼立体绿化,以科室为单位在窗台、办公桌上集中放置花卉、盆载草木等植物,每间办公室不少于2盆。
3、落实拆墙透绿,沿街单位、庭院一律使用空围栏或以植物组成绿墙代替围墙。
4、做好机关、校园绿化工作,扩大绿地覆盖率,绿化面积和绿化覆盖率要达到省级园林式单位标准。
5、遂宁中学、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遂宁电大于5月15日前完成“创国园”的所有硬件建设。
6、局机关于5月30日前帮扶中铁龙城完成创国园的所有硬件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把创园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创国园”的协调、落实工作。各学校要围绕创建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大力开展“园林小区”、“园林单位”等创建活动,加大投入,做好学校的绿化和卫生工作,以“创国园”为契机,改善学校环境,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稳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