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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教发[2009]7号)


船山区教育局、三园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确保教育系统创建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市教育局《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你们,希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九年三月三十日

遂宁市教育局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部署,为有计划、按步骤地组织实施和落实好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确保我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指标达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以下简称“创模” )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系统“创模”工作,以人为本,以“创模”活动为载体,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与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相结合地开展“创模”工作,从而促进学校自然环境不断改善,育人环境不断优化,学科教学渗透进一步充实,学生养成良好文明习惯。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全市有统一的中小学环境教育课程专题教材,每学年环境教育12课时以上,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省市绿色学校活动,绿色学校全部开设环境教育课程。
  二、工作步骤及指标要求
  1、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全市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站、校园网等媒体,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宣传“创模”的目的和意义,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师生“人人参与环保,处处争当模范”的校园文明新风,全方位营造“创模”氛围。
  2、普及环境教育知识。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是指全市开展环境教育的中小学学校数占全市中小学校总数的百分比。今年,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大于或等于85%,达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各中小学普及环境教育知识,必须要有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并正式纳入地方课程,每学年环境教育12课时以上。
  3、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创模”工作与科技教育活动紧密结合,组织开展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提高中小学生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各中小学科技创新成果要体现环境保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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