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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教育局、遂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命名第三批“遂宁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决定

遂宁市教育局、遂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命名第三批“遂宁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决定
(遂教发[2009]12号)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川教[2005]54号)和《遂宁市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市教育局、市语委办组织专家分别对2008年度申报市级示范校的16所学校进行了评估验收,根据评估组的意见,经市教育局、市语委审定批准,遂宁市船山区裕丰街小学校等13所学校(见附件)达到了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标准,现命名为遂宁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希望被命名的学校再接再厉,不断开拓创新,做出更好的成绩,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附件:遂宁市第三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名单(13所)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
  遂宁市第三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名单(13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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