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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切实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切实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通知
(遂教发[2009]18号)


各区、县教育(社事)局,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切实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加强未成年人管理和保护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各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属公民办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和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为此,市教育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永福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刘兴明、冯俊、黎敏、蒋礼、王朝蓉、王永宁为成员的“加强未成年人管理和保护,改进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基础教育科科长高均和法规科科长姜文二同志负责具体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工作职责、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对此项工作定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督办、检查、考核和通报。
  二、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构建和谐师生关系
  1、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广泛开展教师职业形象、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日常管理机制、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制,强化从严治教,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使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爱校如家,爱生如子,乐于奉献。
  2、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科学执教。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科学的学生观、教学观、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真正树立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现代教育思想,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树立面向全体学生,对学生终身负责,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的观念,树立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的素质教育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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