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优化提升产业基地。以打造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创新试点为目标,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按照《纲要》明确重点发展临海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和健康产业等产业基地,发挥新兴产业集群资源、技术和重大项目带动优势,借助中船船舶制造、广机海事造船等国内大型央企落户中山及明阳风电能源发展的契机,以大引小,吸引产业配套环节的企业集聚,推动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的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改造提升、名牌带动、以质取胜、转型升级战略,做优家用电器、纺织服装、轻工食品、灯饰光源、五金制造等优势传统产业,通过较强的传统优势产业集群配套能力,以小引大,吸引国内外知名的龙头企业进驻,增强整体产业竞争力。
(三)主动争取发展新突破。一是争取成为珠江三角洲地区能源配送(交易)中心。利用中海油主干管网登陆中山和我市工业产业发展形成的电力负荷中心的契机,争取将我市建设成为区域性能源配送(交易)中心。二是争取成为金融人才培训基地。借助广州、深圳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地缘优势,发展金融后台服务产业,重点发展金融人才培训基地,培育一批立足珠三角、辐射全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五、全面统筹协调,建立实施《纲要》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山市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纲要》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纲要》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详见附件1)
(二)分解目标任务。按照《纲要》九大任务及本工作方案,将贯彻落实《纲要》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至相关部门,实施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各部门、镇区要在市《纲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积极推进落实《纲要》的各项任务。(详见附件2)
附件:
1.中山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中山市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附件1:
中山市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08-2020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启红(市政府)
副组长:谢中凡(市政府)
成 员:贺振章(市政府)、吴兆涛(市委)、张建刚(市委组织部)、刘少山(市委宣传部)、黄超(市委政研室)、林庆和(市委农办)、黄桂光(市发展和改革局)、叶富强(规划局)、谢克球(经贸局)、刘传沛(教育局)、徐小莉(科技局)、王志强(公安局)、韩锡江(民政局)、黄国庆(财政局)、萧剑忠(人事局)、欧阳安(信息产业局)、梁润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何权昌(国土资源局)、崔振南(建设局)、张锦宏(交通局)、李达明(水利局)、陈锦标(农业局)、戴松禧(外经贸局)、郑集思(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麦建章(卫生局)、杨卓轩(国资委)、罗焯添(环保局)、麦流江(统计局)、伦泉(林业局)、梁荣佳(法制局)、余蕴洁(金融办)、李德荣(工商局)、李今永(市委党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黄桂光(兼)。办公室下设宣传学习组(市委宣传部牵头)、规划修编实施组(规划局牵头)、政策研究组(市委政研室牵头)、产业基地建设组(经贸局牵头)、创新试点推进组(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考核督查组(市委组织部牵头)。
附件2:
中山市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08-2020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工作目标 | 任务分解 | 责任部门 |
1、组织学习和宣传《纲要》。 | 通过媒体宣传、专题学习、专家论坛等多种形式,使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各界加深对《纲要》的了解和认识,形成《纲要》实施的良好氛围。 | 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委党校 |
2、制定落实《纲要》政策文件。 | 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纲要》的《决定》,研究制定我市关于《纲要》实施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 | 市委政研室、发展和改革局、市府研究室 |
3、对《纲要》实施情况考核督促。 | 将实施《纲要》的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 | 市委组织部、统计局 |
4、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 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 | 发展和改革局 |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 | 经贸局 |
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 | 科技局、信息产业局 |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 农业局 |
5、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 推进核心技术的创新和转化,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构建开放型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强自主创新环境建设。 | 科技局、教育局 |
6、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 | 建设开放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 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规划局 |
构建清洁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体系。 | 经贸局、发展和改革局 |
建设人水和谐的水利工程体系。 | 水利局 |
构建便捷高效的信息网络体系。 | 信息产业局 |
7、统筹城乡发展。 | 提高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水平。 | 规划局、建设局 |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农业局、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 |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
建立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新机制。 | 财政局、金融办 |
8、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 提升中山作为区域性节点城市的战略定位,做好总体规划、“十一五”规划及各类重点专项规划与《纲要》的衔接,推进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 | 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局 |
9、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 国土资源局 |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 经贸局 |
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 环保局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 林业局、建设局 |
10、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 优先发展教育。 | 教育局 |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 | 卫生局 |
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 建设局 |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建设和谐文化。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11、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 创新行政管理体制。 | 市编办、人事局、发展和改革局 |
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 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公安局 |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 市委农办、农业局 |
财政和投融资体制改革。 | 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 |
金融改革与创新。 | 金融办 |
企业体制改革。 | 国资委、经贸局 |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环境。 | 工商局 |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 法制局 |
12、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 | 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加强与珠三角区域、港澳台合作,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拓展与东盟等国际经济区域的合作。 | 外经贸局、经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