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大城乡改革创新力度
25.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保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稳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收益分配制度,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保障收益权。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资源性、资产性、服务性收入,切实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和统一经营服务功能。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26.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农村股份合作制设置,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组织的监督和管理,重点理顺股权固化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系,规范内部管理。鼓励经济实力强、发展动力足的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大力推进村级统一核算改革,完善配套扶持政策,力争2009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济村(居)、组两级经济向村(居)级经济组织统一核算过渡。积极稳妥地推进“村改居”,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加快“村改居”工作。
27.创新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健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制度,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探索建立与国有建设用地权能一致、权益相当的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制度。加快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盘活使用农户宅基地,依法保护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有偿流转。鼓励各镇区开展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的试点工作,鼓励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流转承包地”,进入城镇或农村新型社区居住。积极探索非城市规划区农村土地资产资本化的改革。
28.完善农村金融体制建设。深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支持小榄村镇银行发展,增强服务“三农”功能,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扶持有条件的镇区建立新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探索建立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型信用机制,推进农户信用等级制度建设,加快开展“信用村”建设,探索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创新涉农贷款担保方式,探索多户联保、结对互保等民间担保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农民宅基地的抵押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逐步扩大保险品种和范围,为现代农业构筑风险防范和转移分摊机制。
29.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设立耕地保护和土地复垦保证专项资金,调动镇区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整合长江自然保护区和五桂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公益林保护、村级生态建设等生态专项资金,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补偿机制,规范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