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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

  二、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
  4.创新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城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新机制,建立健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规划部门具体监管、镇村配合的规划管理体制。科学统筹城乡空间布局,维护规划的权威性。提高规划制定的公开性、透明性和群众参与度,推进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法制化进程。
  5.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以“全域中山”的理念统筹规划城乡空间布局,实现规划由城市延伸到镇村的全覆盖。加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的相互衔接,形成科学合理的市域规划布局。在市域总体规划的统一指导下,编制各层次的城乡规划,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和市域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统筹规划城镇中心区与农村社区、产业园区与农业基地、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明确功能分区,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中心城区、镇中心区、中心村层次分明的发展格局。强化规划对城乡发展空间特别是耕地、绿地、水体、市政设施的刚性控制力。
  6.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平衡总量、集约高效的要求,全面完成市、镇、村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满足城乡建设发展空间布局的需要。统筹安排市域土地资源,在保持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基本不变的前提下,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支柱产业建设用地的需要。积极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有效办法,支持有条件的镇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定居数量相挂钩的试点。
  7.实现基础设施建设一盘棋。坚持布局统一规划、项目统筹安排、功能同步发展的原则,将农村基础设施纳入市政设施统一规划,统筹城乡交通、能源供应、信息、环保、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村镇建设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积极探索城乡基础设施共建、资源共享和生态环境共保的运行机制,形成城乡一体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宽带信息、科教文卫、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网络。
  8.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力开展城乡环境治理,实现乡村布局优化、卫生洁化、住宅美化、服务强化。加强全市内河涌整治,将全市内河涌建成能引、能蓄、能控制、能调度、能通航、美化、绿化、净化的河网水系。推进各组团垃圾处理基地建设,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垃圾处理体系。加快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12年,实现城镇污水处理率85%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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